新世界創新公告事項
10/27 行政公告:
1. 據點需確實已收4780款項,方可申請開通帳號
- 收款人員請務必詢問,
□發票捐贈 □個人發票 □ 三聯式發票
需個人二聯式發票或公司三聯式發票(三聯需給抬頭和統編)提早告知
發票一經開立不得任意更改
個人信箱務必填寫正確 - 提醒各位代繳人員:
- 安排學員上課時,須先完成代繳流程,避免學員到達會場,無法上課或請告知負責人當日進行操作
- 代繳 無開發票 應扣除點數(參考6)
2. 據點每堂課結束於隔日中午前需傳簽到表到會計LINE記事本裡(按月分類)
3. 收費金額請於3日內匯款,並完成線上日報表登記,方便會計對帳,開通推廣帳號。
4. 提醒各據點:
- 尚未對到帳款的學員推廣系統會自動關閉,避免影響到學員使用與影響對公司的信任度請於課程完成結束隔日中午前完成匯款
- 中國信託 中壢分行
- 495540495243
- 戶名:新世界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 如有連續課堂需一併匯款,記得提前告知行政窗口人員(小茹)
5. 申請退件金額
- 訂金退件情形,由各據點處理退件,需收回紅色三聯單,方可申請退款訂金,並由各據點追回說明會講師費用(100元)
- (申請款項:訂金-100講師費用=退款金) 沒有紅單,無受理
6. 信用卡應刷金額 (尚未調整刷卡價)
- 刷卡費用 含手續費3% 應刷金額
4780→ 4923
4280→ 4408
3780→ 3893
3280→ 3378
2780→ 2863
7. 線上日報表等同於獎金請款表,當月名單需確實填寫正確,避免請款有落差
- (學員姓名.電話.日期.推薦人.講師.有無完成上課V.有無使用機台V.是否刷卡 或由誰代繳金額)
8. 凡向總公司申請代課,講師費用皆須另外扣除
9.每月底結帳 :
- 申請提領現金,於月底前至個人後台完成提線訂單
- a.每隔月5日前請款對帳(據點補貼)
- b.每隔月10日撥點數±1天(不含假日)
- c.每隔月15日撥現金
- a.身分證影印本
- b.中國信託帳號
- c.列印表格獎金報酬收據簽名
- d.請款發票
請注意:
@ 需申請獎金請於5號前和會計對完帳,10號前請將發票寄到桃園總公司(10號(不含10)過後統一下個月15統一處理撥款)
桃園市桃園區建國路69號3樓
新世界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鄭小姐收
03-3759958
@ 申請提領現金:於每月底前至個人後台下提領現金訂單(流程放置於新聞公告)並繳交身分證正反面+中國信託封面影印寄到桃園總公司
桃園市桃園區建國路69號3樓
新世界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鄭小姐收
03-3759958
12.據點獎金發票抬頭
- 新世界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 統編:53767903
- 品名:顧問費
- 據點代繳
- 新世界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 統編:53767903
- 品名:平台獎金
13.各項費用繳款規則:
- 因各地陸續以增加軟體及設備,即日起,各地區學員之基礎課程(密訓),在哪個據點上課,就在哪個據點繳費及收訂單,據點收齊費用及訂單後,匯款至公司帳戶,禁止由其他據點代收。
- 如在外收件者,請連同訂單及訂金,繳費至指定上課之據點或直接匯至公司戶頭,禁止由他人代收。
- LINE行銷軟體(新)在哪個據點訂購下單,LINE行銷軟體(新)實習課程,就在該據點上課(複訓者不在此限),推薦獎金歸屬原推薦人。
- 其他各項費用(名片、講師訓、等等......)統一由各據點登記收齊,匯款至公司帳戶,非經據點負責同意,禁止由他人代收。
- 【初次】使用公司機台設備,則以學員在哪個據點上課,只能至該據點使用,設備使用費只給該據點 (該據點負責人如果無租賃機器設備者,則不在此限),第二次起之使用收費與否,由各地負責自行規定。
ps:如有帳務獎金核對問題請找小茹,需開通網站或代繳點數,網路平台相關問題請找小劉
14.各項費用繳款規則:
講師宣導事項:
1.姓名:
請各位講師上課時,宣導學員資料填寫正確,帳號姓名需與日報表相符(a.以免查無繳款資訊,帳號封鎖,被系統刪除b.發票開立以日報表為主)
2.e-mail:
信箱需確實填寫正確,新世界8月起發票接以電子發票發送
3.發票:
需開三聯式發票的學員請於上課時詢問及早告知:
a.公司名稱
b.統編
4.學員下訂單要確實:
勿重覆下單
a.請講師和推薦人務必確認學員註冊銜接和訂單是否有錯誤下單(操作成代繳訂單),
b.未對到款項的訂單,皆刪除.並及早糾正學員,如有問題請向學員告知或親自替學員下單(提醒您替學員下單或修改帳號銜接時,需經學員本人同意)
5.領獎制度:
需確實告知,學員使用平台提現時,應準備事項(請參考公告7)
6.推薦人
如有推薦人糾紛問題,各推薦人需留言告知講師或據點負責人,在申報給新世界
7.參予協會名單請各據點統一隔月10號前匯款寄送報名表至總公司
8.【特別公告】
- 遇有新學員歸屬推薦人爭議時,網站註冊推薦人一律以【報名登記表】之邀約紀錄為準,公司不接受任何有爭議情形之推薦人更換之申請。
- 為維護全省網軍權益,請全省講師、學員們,務必使用【報名登記表】做邀約紀錄,以免權益受損。
以上為近日經由各據點申訴行政訴求,與會計師提供建議,本公司行政單位稍作調整,感謝北、中、南各據點這幾個月來與公司一同成長,據點與新成員陸續開拓,新世界將會慢慢調整回原規定,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如有無法配合之單位據點,可先自行內部做調整,再另提供意見留言新世界配合內部日後人事調動,以上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請花東、北、中、南-各據點共勉之